豐中霸凌案不成立 王育敏怒:教育局強力介入審議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 / 台中報導

台中市豐原高中霸凌案,學校針對前學務主任的霸凌調查結果不成立,副市長王育敏今(30)日視察廍子國小開學日時嚴正表示,校方調查報告沒有釐清疑問,市府無法接受,教育局已退回報告,並要求學校公開說明澄清外界疑慮;教育局將強力介入,取代學校教評會。

王育敏強調,此調查報告不符合社會要求和民意期待,市府要求學校針對外界的疑問做公開說明,希望被行為人家長可以依規定提起申復,爭取重啟調查,目前。

教育局表示,全案依教育部規定由學校負責調查是否涉及霸凌、不當管教,已正式行文學校要求校方儘速出面說明霸凌不成立的理由,另依教師法第26條逕提專審會,取代學校教評會功能,審議前學務主任有無解聘、不續聘、停聘的必要。

教育局說明,學校對案生在校期間不當懲處長達一年半時間,已符合霸凌要件,因此主動邀請外聘委員訪視學校實施學生獎懲情形,實地檢核發現學校對於特定學生,在短時間內有濫懲濫罰情形,不符合教育部正向管教的規定與程序,訪視結果書面報告並提供學校轉交調查小組,作為重新撰擬調查報告的參考。

此外,教育局也請學校新增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成員共計4人,以擴大調查小組的審理層面,讓調查報告更周延;但學校自7月4日重啟調查後,霸凌仍然不成立,教育局完全不能認同。

另外,前學務主任經學校教評會決議7月26日起停聘1個月,簽收裁處書日期是8月1日,故停聘日期至8月31日屆滿。依據教師法第23條規定,教師於停聘期間屆滿後,學校應予復聘,並應於停聘期間屆滿次日向學校報到復聘。前學務主任將在9月1日依法復職擔任教師,復職首日請假出席專審會並陳述意見,靜待審議結果。

照片來源:台中市新聞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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