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紅包排吉時 新北火化場21員工集體索賄遭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民間習俗對於火化的「吉時」有要求,於是給了火化場員工可乘之機,新北市殯葬處火化場席姓領班等21人,集體收賄後,除了安排吉時,並協助加快火化速度,或細心挑出骨灰中的雜質、使火化後骨頭更完整,3年時間竟收賄達3053萬1500元,新北地檢署今(23)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嫌起訴21人。

這21名被告在偵查中全數認罪,並已繳回犯罪所得2047萬7800元,由於部分賄款遭花用,金額龐大,檢方將促請被告等全數繳交尚未繳交之犯罪所得。至於行賄業者部分則另案偵辦中。

檢方起訴指出,火化場的席姓操爐員並兼任領班,其餘20名被告現為或曾為火化場臨時及約僱人員,均明知依新北市政府訂定的「新北市公立殯儀館設施及服務收費標準」,在新北市火化場辦理遺體火化,申請遺體火化的死者家屬僅需依收費標準繳納火化規費予新北市殯葬處,該規費已包括火化後撿骨裝罐,此外無須再繳納任何費用。

並且他們也明知殯葬業者在火化程序之際,在火化許可證內夾有500到2000元不等的現金、或直接交付現金,或以每具遺體 2000元乘以該月火化數量後,按月交付的現金,是為要求他們細心挑出骨灰中之雜質、加快火化速度、挑選特定時辰火化、使火化後頭骨更具完整性、協助密封骨灰罐及其他妥適處理遺體等火化職務行為上之對價。

席等人竟自109年2月1日起在他們任職於火化場的期間,共同基於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之單一犯意聯絡,總計收受3053萬1500元之賄款。

新北地檢署接獲新北市政府政風處提供情資後,檢察官即指揮廉政署、新北市刑大等司法警察機關積極偵辦,自今年1月11日起發動共3波搜索,總計搜索被告席姓領班等人之住居所及工作處所等69個地點,並訊問被告及證人共59人次,釐清犯罪情節,並查扣或追繳犯罪所得,於法院審理中檢察官亦將促請被告等全數繳交尚未繳交之犯罪所得,以維護公務員執行職務之廉潔性、杜絕不當之紅包文化及剝奪被告等之犯罪利得。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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