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遭起訴 羅智強批檢調雙標、淪「民進黨開的」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佐銘/綜合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期間詐領立委助理費案,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近日國民黨籍立委參選人羅智強上政論節目時指出,日本的檢察官起訴定罪率為99.9%,但台灣的檢察官在「部分案件」,尤其重大政治案件,不少案子的定罪率是0,都沒有成功,但即便如此,辦過的檢察官甚至還可以飛黃騰達,讓他對台灣的檢調辦案不感信任。

羅智強指出,先不論80億漁港、25億球場,高虹安的案子一出來,全民討論到最高峰,所有的事件直接被壓下去。但對他個人而言,他認為北檢一點公信力也沒有。因為以日本來說,檢察官起訴定罪率為99.9%,換言之,檢察官起訴若對方沒有被定罪,基本上是可以去切腹的,可是台灣過去的貪污案起訴定罪率大概不到五成,所以高虹安會不會被定罪,目前還無法確定;再來,關於重大政治案件,尤其是辦藍的,最指標的案件就是馬英九,但馬英九當時一件都沒有成功,可是即便如此,檢察官仍能步步高升,令人不可置信。

羅智強也指,依照北檢的起訴書,高虹安是「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然後再拿來做辦公室的「零用金支出」,因此構成《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不過羅智強也說,北檢的故事要成立,第一個關卡就是「高虹安有虛報、浮報加班費嗎?」民意代表助理沒有固定的上、下班區別,寫一篇新聞稿可能三十分鐘,但之前的搜集資料、內在思考如何計算?而既然高虹安的助理報了加班,那麼加班費進到助理的私人帳戶,就是該助理的合法所得,該助理要如何運用,要丟到水裡面還是捐給辦公室,就非司法所能過問。

羅智強表示,當然,北檢還是可以有Plan B的說法,就是高虹安利用「審核加班費」的機會,要求助理退回某部分的加班費供其私用,這就等同公務員收廠商回扣,也構成貪污。但高虹安將之拿來作為「零用金支出」,真的是「私用」嗎?若拿「謝長廷/蘇貞昌」特別費的標準來看高虹安案,起訴書所謂「雙眼皮貼、洗頭、卸妝棉補充包(即製裝費)、衛生棉、頭痛藥、台大醫藥費(即醫療費)、個人餐費(即宴飲費)」算不算「公務」,如果北檢認為高虹安這些「不算公務」所以「是貪污」。這不是雙重標準,什麼是雙重標準?

羅智強說,檢察機關已經淪為「民進黨開的」,看看靠羅織馬英九入罪卻能當上檢察總長的邢泰釗,那還相信公平正義不是太傻就是太天真。且今天起訴高虹安的時間點真的是天衣無縫,郭哲敏和民進黨高官千絲萬縷的糾扯就快變成動搖黨本的原子彈了,雲豹小公主不斷的走鐘自爆已拖累賴清德選情。但這些綠色未爆彈,在高虹案被起訴後,就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雲淡風輕了。

羅智強質疑,當司法成為政治打手時,高虹安的案件,是不是雙標民進黨「一高殺三士,全殲在野黨」,又一次高明的選舉操作?只能說:「民進黨之心,路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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