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余姓及王姓男子利用遠端程式透過網路傳輸,配合虛擬機器開啟手機投影,在台灣大量替博弈網站進行洗錢,交易金額達2.3兆越南盾,從中抽取的不法所得達新台幣4634萬餘元,橋頭地檢署指揮高雄市刑大及岡山分局偵查隊查獲這個洗錢集團,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聲請羈押余嫌獲准,王嫌則以5萬元交保。
橋檢指出,8月14日主任檢察官謝長夏及梁詠鈞指揮高雄市警方,前往余男及王男住處進行搜索。當場查悉被告等人以居家辦公方式利用Anydesk遠端桌面應用程式,連線至柬埔寨機房內,開啟112臺Vmware虛擬機器搭配手機投影,遠端操控不法取得之越南網路銀行帳戶,進行轉帳及查帳,為越南不法網路博奕平台進行入金、出金等金流操作,進而隱匿金流來源、逃避查緝,試圖掩飾賭博非法犯罪所得之來源、去向。
專案小組並在現場查獲帳冊、電腦及手機等物。被告等人經手的不法轉帳金額總計為越南盾2兆3035億9826萬3587元,換算約為新台幣30億8954萬4575 元,並從每日經手的贓款中抽取1.5%手續費作為該犯罪集團不法獲利,共獲利約新台幣4634萬3168元。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被告等人涉犯洗錢防制法之特殊洗錢犯行重大,且有羈押之必要,爰所以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余姓被告獲准。王姓被告則以5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