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轉型正義成為加害者升官晉爵的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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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凡/外商經理人

蔡政府執政以來,屢屢在公開場合承諾司法改革、力促轉型正義,包括加速政治檔案清查,還原威權政府對人民的壓迫和監控真相,終結只有受害者沒有加害者的困境;並修正《集會遊行法》,落實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等等,可惜事與願違,時至今日蔡政府任期將屆,我們沒有看到落實轉型正義,卻看見加害者一再升官晉爵!

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結論提到,我國應設立一個獨立行使職權、具有客觀性及中立性的國家級司法科學委員會,其目的在強化司法發現真相的能力,以期減少冤抑。像過去的蘇建和案、江國慶案等,之所以會被翻案,就是因為科學鑑識的進步,因此科學辦案被廣為重視、強調。科學辦案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科學鑑識,利用科學的方法進行刑事鑑定,以避免產生冤案。

目前有能力受委託進行法醫鑑識、司法案件相關鑑識及重大刑案現場勘查,這些所謂的科學鑑識的單位基本上有:中央警察大學鑑識科學研究委員會、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刑事鑑識中心、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識科、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及法務部調查局。法醫研究所原本是和其他單位平起平坐的,但現在法醫研究所要改名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這不得不讓人懷疑,有心人士企圖讓法務部轄下的內部單位,一躍而成國家級別的二級機關或獨立機關,如此一來,以後科學鑑識是否就變成一言堂?任何非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的鑑定,一律會被否定?甚至,只要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做過的鑑定,要被翻案就會變得更加困難?如此一來,法務部豈非如虎添翼,還有何人可與之抗衡?

國家級別的司法科學委員會既強調獨立、客觀、中立,就不應設立在政府部門內。因為司法改革最主要的是檢察官和法官,但每次司法改革都把負責落實改革的權責單位交給司法院及法務部,事實上,這二個單位原應是被改革者,如今他們有可能改革自己嗎?這難道不是球員兼裁判在打假球嗎?

一旦法醫研究所升格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現任的所長理所當然升官為院長,這就意味著,今後我國的司法科學倫理,將由一位經監察院數度主動調查,曾有筆錄不實、在起訴書裡寫人養小鬼,違反科學辦案的檢察官來制定!民眾的觀感又將如何?日前,頗具權威的法醫高大成,為了某案質疑法醫研究所的鑑識結果卻困難重重,日後面對升格後的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豈非更難如登天?轉型正義若不能符合人民的期待,最終只能成為少數蠅營狗苟者升官晉爵的台階!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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