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淵怒辭工總理事長 工總理監事以無效打槍

台塑總裁王文淵發聲明怒辭工總理事長。(圖取自維基百科)

文:袁非汝|圖:編輯部

塑企業總裁王文淵今(14)天宣布,即日起辭去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簡稱工總)理事長一職,主因為3月3日全臺大停電,在尚未釐清停電原因前,不宜發布新聞;但秘書長蔡練生仍違背指示逕自於3月6日下午發出新聞稿。另,據說王文淵請辭受到政府壓力,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並未收到類似訊息,同時強調303停電主因是人為疏失、確非缺電。

今早的聲明也表示,「總裁的處事原則,向來都是徹底瞭解事實後,才會提出對策」、「據瞭解,停電原因是現場人員未依照SOP操作,屬於管理問題,並非缺電所致,因此 才要求蔡秘書長暫時不宜發佈新聞,以免混淆社會大眾視聽」、「可惜蔡秘書長卻假借王理事長指示,對外發佈 新聞稿。」

自聲明可看出王文淵並不滿大停電缺電說,而工總3月6日發布的新聞稿​​卻指出「工總理事長王文淵指示,由工總集合國內產業領袖及經濟與能源專家學者共同為台灣能源政策把脈,希望在未來六個月內,以客觀、務實與科學態度,提出產業對政府改善能源政策的建言書」。由此可見,王文淵與工總先前的聲明原則是截然不同的。

台塑指出,總裁的處事原則,向來都是徹底瞭解事實後,才會提出對策。因此於3月7日(一)上午在總裁例行週會,即與各公司董事長討論,深入瞭解本次發生停電的原因,並要求各公司引以為鑑。據瞭解,停電原因是現場人員未依照SOP操作,屬於管理問題,並非缺電所致,因此才要求蔡秘書長暫時不宜發佈新聞,以免混淆社會大眾視聽,可惜蔡秘書長卻假借王理事長指示,對外發佈新聞稿。

台塑表示,近來蔡秘書長數次發生未經理事長同意,而擅自決定的情事,因此為規範工總的決策程序,為此設立審閱、呈核的機制,凡重要案件皆須經兩位常務理事審閱,並呈理事長核准,始能對外發佈或執行。然此次行為確實是違反規定,已經影響工總形象。

總裁認為身為工總理事長,無法節制工總秘書長執行業務,因此決定自即日起辭去工總理事長一職。

工業總會理事長、台塑集團總裁王文淵宣布,由於無法節制工總秘書長執行業務,決定自即日起辭去工總理事長一職。另外,也傳出王文淵辭職主因政府壓力,甚至與工總內部人事處理有關,王美花也表示並未收到類似訊息,非經濟部壓力所造成的。

工總理事長王文淵透過台塑集團發出新聞稿辭去理事長一職,工總熟悉相關法案的理監事指出,依據《人民團體法》、《工業團體法》、《會議規範》三個法,因此理事長是工總會員代表選出來的理事,再由所有理事選出來的。王文淵要辭理事長,必須具名寫一份辭職書、聲明,送交給理事會討論,並經過理事會決議通過,才有效,如果理事會決議不通過,請辭也無效。所以透過台塑發布新聞稿的方式請辭,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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