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新聞)【記者陳彥霖/台南報導】台南市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日前於麻豆區查獲馮姓業者販賣違法屠宰雞隻,共查扣3隻重約5.4公斤,違法屠體全數依法沒入銷毀,並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處以罰鍰。
台南市農業局局長李建裕指出,查獲該案所販賣之雞隻未經合格屠宰場屠宰,將依畜牧法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以下罰鍰,如情節重大或再犯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違法屠宰雞隻沒入銷毀。
(圖/台南市衛生局提供)
李建裕表示,國內禁宰活禽政策實施已久,業者應將家畜、禽送至合格屠宰場進行檢驗及屠宰,及檢視販售之屠體來源是否合法,並配合政府例行性的查緝作業,以創造更佳的消費環境。
台南市長黃偉哲呼籲,相關業者切勿私宰家畜禽,同時也籲請消費者購買畜禽肉時,不購買來路不明的肉品,務必認明「防檢局屠宰衛生合格」標誌,才能安心採購及安心食用。
黃偉哲表示,肉品是重要的蛋白質來源之一,消費者採購雞肉食用的比例增加,為保障市售肉品衛生安全,已指示南市府農業局、衛生局、環保局、警察局、動保處等單位所組成的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持續辦理定期查緝。
衛生局局長李建裕再度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私宰家畜、禽,及販賣未經合格屠宰場屠宰之肉品,大家共同維護畜禽肉消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