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05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自8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受理申請。凡設籍本市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自離職日起至提出申請未滿6個月且仍未就業,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且申請人及配偶104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者,皆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請。
勞工局特別提醒,因應教育部自103年8月起推動十二年國教「高中職免學費」,至105年度第1學期,適用所有公私立高中職學制學生,故取消對失業勞工之子女就讀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的補助。
勞工局指出,至於補助額度為公立大專院校1.2萬元、私立大專院校補助額度從 2.5萬提高至2.6萬元,凡符合本補助申請資格者,同一年內申請補助以一次為限。申請人只要填妥申請表,並附上最近一次失業認定或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影本、在學子女105學年度第1學期學費繳款單 ( 尚未繳款亦可 )、金融機構存摺封面、領據,申請人如為 與設籍本市之市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應另檢附居留證影本,於申請期限內,就近至區公所遞件或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7樓勞工局」即可。
勞工局長謝政達指出,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為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其中的一項補助措施,104學年度第2學期共有166個失業勞工家庭子女獲得就學補助,受惠學生共有212名,其中就讀公立高中職有 20 人、私立高中職有 2 人、公立大專院校有55人、私立大專院校有135人,補助金額新臺幣406萬342元。
相關簡章及申請書可至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一樓東、西側服務臺、七樓勞工局、市府就業服務中心及所屬就業服務站臺、各區公所及內政部移民署新北市服務站免費索取,或勞工局網站 http://www.labor.ntpc.gov.tw/ 直接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