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旺季 金管會鼓勵投資人多利用電子行使股東權益

全體上市櫃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召開股東會時,以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股東表決權去便利性,不受股東會召開時間與地點之限制。(資料照)

文:盧鈺苓|圖:編輯部

便利股東行使表決權,全體上市櫃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召開股東會時,應將電子方式列為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以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股東表決權去便利性,不受股東會召開時間與地點之限制。

金管會呼籲,公司及股務代理機構加強宣導股東於武漢肺炎疫情前間積極採用電子投票出席股東會,使公司於召開股東常會同時,也兼顧防範疫情並維護股東參與會議的權利。

金管會表示,另督導集保結算所洽服務機構及周邊單位共同研商,並已於今年3月16日對外發布「因應防疫召開股東會之作業指引」,包括制訂公版通知內容供各發行公司於開會通知說封面明顯處載明,暨股東會防疫措施,有利公開發行公司召開2020年股東常會的參考。

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相關配合防疫事項,讓股東清楚瞭解公司防疫措施,並依據前揭作業指引建議,預先妥善規範召開股東會的相關細節,以順利完成2020年股東常會的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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