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作人:張淯 社長|文:張淯 社長|文字編輯:石雨鑫|攝影:石雨鑫|責任編輯:林玟玟|核稿編輯:陳曉玫
日前報載,因金融海嘯停工,近50億資金的宜蘭喜來登天外天度假酒店,經欣芮國際開發公司接手,在努力多年後已更名為「欣芮國際度假酒店」。但重生復工整建之路充滿挑戰,首先宜蘭地方法院於中華民國98年查封本案,但因違法查封,歷經宜蘭地方法院執行處、宜蘭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台灣最高法院均裁定駁回撤銷查封歷時3年餘。
如今,宜蘭地方法院在換司法事務官後,又一次查封貝門公司部分的財產有關於未完工建築物,(土地移轉理由為信託歸屬),只因當時建照上的起造人是債務人天外天公司。本案為信託關係消滅後歸屬於其他權利人之財產,照理來說不得查封、不得拍賣,發生爭議,實有進一步探討信託法之必要。
究竟財產信託是有錢人的專利嗎?法院對於信託的相關裁判評釋以及如何確保財富可確實依照您的意志規劃使用?如何達成財富傳承、投資理財、財產保全等不同目的?本期《獨家報導》特別邀請到群景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所長蔡慧玲律師,帶領讀者跟我們一起看新聞搞懂法律。
張淯社長:
蔡律師您好,台灣信託法實施超過20年,信託逐漸被推廣運用。所有民眾都可以信託財產,如果找信託業者辦理信託,是否一定要訂定書面契約?
蔡慧玲律師:
信託契約係為信託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及信託行為的依據,為使信託當事人間之權益關係明確,如果受託人為信託業者,依信託業法第19條第1項,須訂定書面之信託契約。
張淯社長:
簽訂他益信託的信託契約後,委託人是否可以隨時更改契約內容?
蔡慧玲律師:
為貫徹信託目的及保障受益人之權益,依信託法第3條,他益信託(委託人與受益人非同一人)一經成立後,委託人除於信託行為另有保留(如,在信託契約中約定契約內容更改方式)或經受益人同意外,不得任意變更受益人或終止信託,亦不能處分受益人權益。
張淯社長:
信託契約簽訂後,誰可以變更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
蔡慧玲律師:
受託人有依信託本旨管理信託財產的義務,其管理方法的變更,依私法自治之原則,得由委託人、受託人及受益人同意變更。而受託人管理財產之方法,本應依信託行為所定,但如因情事變更,發生信託行為當時無法預見的特別情事,導致不符合受益人之利益時,而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彼此又不能達成合意時,得由委託人、受益人或受託人聲請法院變更之。
張淯社長:
受託人依信託契約內容管理信託財產時,所產生之收益歸屬何人?
蔡慧玲律師:
依信託法第9條,受託人因信託財產之管理、處分、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而取得之財產權,仍屬信託財產,例如委託人將土地信託給受託人,並約定由受託人代為辦理出租(出售)事宜,該土地的租賃收入(出售價金)為信託財產;透過信託業者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所獲配之孳息(股息、股利)亦屬信託財產;受託人雖然是信託財產之名義所有權人,但受益人才是信託利益之實質所有權人,所以管理信託財產所產生的收益,歸屬受益人。
張淯社長:
我的債務人不打算清償債務,反而進行脫產將其財產全數交付信託,我(債權人)可否申請撤銷該信託行為?
蔡慧玲律師:
為防止委託人將財產利用設立信託來脫產,或其遺產受破產宣告時,導致損害其債權人的權利,根據信託法第6條規定,信託行為有害於委託人之債權人權利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張淯社長:
受託人死亡時,是否由其繼承人繼承信託財產?受託人破產時,信託財產是否會被拿來清償受託人的債務?
蔡慧玲律師:
不會被拿來清償受託人的債務。
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受託人雖為名義上之所有權人,但實際上信託利益歸屬於受益人,所以受託人死亡時,不能將信託財產列入遺產,受託人破產時,也不能將信託財產用來清償受託人之債務。
張淯社長:
信託財產是否會被強制執行?
蔡慧玲律師:
信託財產名義上雖屬受託人所有,但受託人係為受益人之利益管理處分信託財產,故原則上任何人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信託法第12條所定除外情形,就是除了以下3種情況外,對信託財產不能強制執行。
- 信託前存在於信託財產的權利:例如以委託人已向銀行辦理抵押借款之房子作為信託財產,在委託人不按時繳納銀行借款本息的情況下,銀行可向法院申請對該房屋強制執行以保全債權。
- 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的權利:受託人因修繕信託財產而積欠承包商款項,因該款項是處理信託事務所產生,故承包商可以對該筆信託財產強制執行。
- 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如稅法中明定的稅捐債權,因屬其他法律(稅法)另有規定之情形,故稅捐單位得對該信託財產強制執行。
張淯社長:
我(受益人)得知受託人沒有依照信託契約內容處分信託財產時,應如何處理?
蔡慧玲律師:
一、受益人可向法院聲請撤銷處分,並以下列情形為限:
如信託財產為1.已辦理信託登記之應登記或註冊之財產權者、2.或已依規定於證券上或其他表彰權利之文件上載明其為信託財產之有價證券者、3.或為前二項以外之財產權而相對人及轉得人明知或因重大過失不知受託人之處分違反信託本旨者之情況下,受益人得申請法院撤銷其處分,以達信託之目的及保護信託財產。
二、受益人得請求金錢賠償或回復原狀
受託人若因管理不當致使信託財產發生損害或違反信託本旨時,委託人、受益人或其他受託人亦得以請求金錢賠償或回復原狀,如訂有給付報酬者,得請求減免報酬。
張淯社長:
同一個信託契約是否可以找多個信託受託人?
蔡慧玲律師:
信託契約涵蓋之內容可能複雜而多元,基於專業分工之考量,同一信託二人以上共同受託並無不可,但因共同受託人對受益人因信託行為之債務負連帶清償責任,故實務上信託業者少有擔任共同受託人之情形。
張淯社長:
信託契約成立後,委託人是否可以隨時終止信託契約?
蔡慧玲律師:
自益信託之委託人得隨時終止信託關係;若信託行為另有訂定者,則不在此限。他益信託除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委託人及受益人可以隨時共同終止信託。
張淯社長:
信託關係消滅時,信託財產應歸屬於何人?
蔡慧玲律師:
信託關係消滅時,除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信託財產係歸屬於享有全部信託利益之受益人;如無享有全部信託利益之受益人時,則歸屬於信託財產之原所有人即委託人,若委託人已死亡者,則歸屬於其繼承人。
張淯社長:
與信託業者簽訂信託契約時,可否要求信託業者承諾擔保本金或最低收益?
蔡慧玲律師:
信託與存款之性質有別,信託利益歸屬於受益人,受益人須自負盈虧,且信託業法第31條明定信託業不得承諾擔保本金或最低收益,委託人也不能要求信託業者擔保本金或最低收益。
張淯社長:
是否可以將耕地交付給信託業者來信託?
蔡慧玲律師:
依法務部90年9月11日法九十律字第 029283 號函,成立信託委託人須將其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予受託人,對於移轉或處分時須受相關法令限制之財產權,在限制條例未解除前,無從成立信託,且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故信託業者無法受理耕地之信託。
張淯社長:
原住民保留地是否可以交付信託業者信託?
蔡慧玲律師:
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後,除政府指定之特定用途外,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信託業者無法受理原住民保留地之信託。
張淯社長:
如何查信託業者的名單及聯絡方式?
蔡慧玲律師:
如有辦理信託之需求,因應個案信託目的及個別狀況之不同,建議可洽詢您最熟悉或往來最密切之金融機構,大部分金融機構皆為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
張淯社長:
如何查詢以信託業者為受託人之公益信託相關資訊
蔡慧玲律師:
依信託法第69條,如以慈善、文化、學術、技藝、宗教、祭祀或其他公共利益為目的之信託是為公益信託。
張淯社長:
如何查詢本人或親屬名下是否有信託之相關資訊?
蔡慧玲律師:
依銀行法第28條規定,銀行經營信託及證券業務之人員,關於客戶之往來、交易資料,除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但可由本人、律師或是律師助理持本人授權書到銀行查詢本人信託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