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空飛機占用停機坪多年末付費 行政執行署查封MD-83型一架

行政執行署至桃園機場查封遠航MD-83飛機一架(圖示MD-82)。

(觀傳媒桃竹苗新聞)【記者曾平/桃園報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2月27日至桃園國際機場,查封義務人遠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遠東航空)所有之長期停放占用停機坪卻未繳納相關設施費用之MD-83型飛機一台,展現該署守護飛航安全,維護公權力之決心。

 桃園分署表示,遠東航空雖未辦理停業登記,該公司自108年11月起即未繳納應納費用包含場站降落等費、安全服務費、機場服務費及其他規費,累計至今積欠桃園機場公司之費用已達新台幣4,394萬8,548元。經移送機關桃園機場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後,該分署囑託桃園分署,對於遠東航空現在停放於桃園國際機場停機坪之MD-83型飛機一台,進行行政執行程序。

 桃園分署受囑託後立即啟動調查程序,並於今年2月27日下午抵達機場查封該飛機。經查該機為民國87年出廠,飛機外觀老舊且部分地方有裂紋,起落架已生鏽嚴重,並經桃園機場人員現場表示,該飛機本身構造已有嚴重受損,若欲飛行必須先全面澈底檢修,預計所需費用高昂。遠東航空則未派人到場,也未說明如何清償積欠之費用。為維護飛航安全,確保民眾使用機場之正當權益,桃園分署當場表示將盡速辦理執行程序,以貫徹行政院維護交通安全之政策。

桃園分署呼籲社會大眾,若有欠繳公法上債務,不論為稅捐、規費、罰鍰或勞健保費等,於收到繳款通知後,應主動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以免遭移送行政執行,導致名下財產遭到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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