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台北報導
台中一名人妻阿嬌(化名)指控丈夫阿明(化名)外遇7年,因為她發現丈夫因為同時接觸多名女性「行程太滿」,因此使用Excel安排行事曆,便對其中一名與丈夫交往甚密的小三阿芬(化名)提告求償80萬元,另外也對丈夫求償50萬元,台中地院法官裁定後,判准2人應各賠償30萬元、15萬元。
阿嬌在判決中主張,她與丈夫結婚超過30年,某一天意外發現丈夫的手機有一個「我的西區生活」相簿,其中內含大量丈夫與阿芬的親密合照、裸照,阿芬還以「溫暖天使」稱呼丈夫、並寫情書給丈夫說「用溫暖的胸懷、柔軟的心,保護寵愛著我」,她才知道丈夫已經外遇7年,且多次與阿芬出國共遊。
阿嬌崩潰的同時又發現,丈夫還會使用包養網站、LINE、WeChat,與多名女子聊色、約性交易、包養等,還會將對方約出來見面,拍攝裸照,因為約會太多,丈夫還建立Excel安排行程。
對於妻子的指控,阿明辯稱是妻子對他實施冷暴力,才開始上網尋求談話對象,他坦承與阿芬曾一起旅遊、吃飯、聊天,但就像一般朋友一樣,從未發生性行為;至於Excel的網友約定行程,大多數女網友都臨時爽約,縱使有見到面也不一定有發生親密身體接觸,雙方僅聊天而已。
阿芬也表示,她確實曾和阿明一起出國玩,但都是金錢關係,她也不是只有阿明一個客人,雙方沒有發生性行為,只是出國旅遊時會同住一間房,不一定睡同一張床。
台中地院法官檢視阿明手機照片,發現他與阿芬曾拍攝頭碰頭或相互依偎的親密合照,甚至有多張阿芬僅穿內衣或裸露私密部位的照片,可見2人確實互動親密;此外,阿芬也坦承與阿明一起出國時會同住一間房,有時候甚至會同睡一張床,顯然也已經超出社會一般人認知有婦之夫與異性友人之間的正當往來程度。
至於阿明約見網友的部分,法官表示,從證據照片中可知,部分女網友與阿明見面後,曾拍攝頭靠頭合照、赤裸上身摟肩照、裸露私密部位照,明顯也已經踰矩,法官最終未採信阿明說詞,並判阿明與阿芬應連帶賠償30萬元,阿明還要另外給付15萬元給妻子,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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