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代操期貨狂吸43億買跑車、名錶 遭桃檢起訴求重罰

違法代操期貨狂吸43億買跑車、名錶 遭桃檢起訴求重罰

自2018年起成立之「盛隆交流群」LINE群組,以保證高額獲利、分紅及代操期貨名義招攬投資人,吸收資金規模高達43億元,並將其用來購買不動產、豪車、名牌精品等。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范玟茵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黃姓被告等9人共組吸金集團案件,認黃姓被告等9人違反期貨交易法第82條第1項、第112條第5項第5款之非法經營期貨經理事業、銀行法第29條第1項,第29條之1、第125條第1項後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前段之洗錢等罪嫌,於今(24)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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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被告具有投資之經驗,竟以違法代操期貨方式為名義吸取資金。圖:讀者提供

桃檢提到,檢察官審酌黃姓被告具有投資之經驗,竟以違法代操期貨方式為名義吸取資金,另聘僱多名業務人員對外招攬投資人,甚至建置網站持續擴大規模,所吸收之資金已達43億餘元,投資者亦有2552名,且其所吸收之款項大部分用以購買不動產、豪車、名牌精品等奢侈花用等情,建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2000萬元以上罰金,其餘被告等8人分別量處有期徒刑6至10年,併科罰金600萬元至2000萬元不等,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8億餘元,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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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檢調辦案團隊詳細蒐證及分析金流後,於113年9月28日起陸續拘提、搜索黃姓被告等人。圖:讀者提供

桃檢提到,黃姓被告自107年4月起,成立「盛隆交流群」LINE群組,以代操台股期貨及台指選擇權,並保證獲利、介紹分紅等方式招攬民眾吸取資金,另以高額業績獎金吸收部分投資人即駱姓被告等7人加入經營階層共同營運,姚姓被告則提供帳戶及協助黃姓被告核對、發放紅利等業務。復於112年11月間,架設「盛隆交流網」投資平台交流網站擴大招攬,並以「吸後金補前金」方式支付投資人分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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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之款項大部分用以購買不動產、豪車、名牌精品等奢侈花用等情。圖:讀者提供

桃檢說明,經檢調辦案團隊詳細蒐證及分析金流後,於113年9月28日起陸續拘提、搜索黃姓被告等人,查扣現金8680萬餘元、建物3筆、土地2筆、保時捷跑車1輛、LV、DIOR等名牌包、勞力士等名牌手錶數十支、香奈兒等名牌首飾等物,並向法院聲請羈押黃姓、王姓被告獲准。此案查扣保時捷跑車已於113年11月11日於偵查中即與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聯手拍賣210萬元,展現該署對犯罪零容忍、澈底剝奪被告犯罪所得。

桃檢呼籲,國人理財投資應循合法合規管道,始能避免財產權利受損。該署亦將持續與執法機關緊密合作,加強打擊重大財產犯罪,致力於維護國人權益,保障國人財產安全。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違法代操期貨狂吸43億買跑車、名錶 遭桃檢起訴求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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