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首開庭 彭振聲、邵琇珮認罪 李文宗不認辯為柯P做公關

京華城案首開庭 彭振聲、邵琇珮認罪 李文宗不認辯為柯P做公關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京華城容積率等不法疑案,經台北地檢署去年12月26日起訴後,台北地院今(23)日首度開庭進行準備程序,傳喚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並提訊在押的柯辦前主任李文宗;彭振聲及邵琇珮都延續偵查時認罪的答辯,李文宗則仍否認犯罪,辯稱他是代表柯文哲做公關才回簡訊給朱亞虎,與京華城完全無關。

北院重大金融犯罪專庭今天開庭排定上午9時30分傳喚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10時15分傳喚台北市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11時提訊柯辦前主任李文宗。

排定「第一棒」的彭振聲在庭訊中稱,他該講的都講了,該認罪的也認罪了,沒有要翻供,其餘交給律師說明。不過,律師陳述過程卻意外「擦槍走火」。

彭振聲的律師表示,依據檢方起訴京華城案犯罪時間,是109年2月18日至110年的11月1日,其中彭的犯罪事實前段是接受陳情送研議,後段是細部計畫審議部分,但彭在前段只是違法接受陳情,不構成圖利罪。

而且,檢方指控彭、沈在111年見面,就認定2人先前就有犯意聯絡,難認妥適,而且彭在接受陳情期間,是在何時何地與何人有犯意聯絡?彭接受陳情轉研議,不構成圖利罪要件,認為檢方起訴有法律適用問題。

律師也質疑不法利益計算方式有疑慮,檢方依據3家鑑價公司估價12萬餘坪的平均價格,計算出鼎越不法獲利高達121億餘元;但起訴書中也有提及北市府都發局的試算結果,8%的容積價值僅有15億元,與鑑價矛盾,價格差距甚大,請法官注意審酌合理適當的估價方式。

由於律師的陳述偏向無罪答辯,受命法官許芳瑜只好向彭振聲確認其認罪的範圍,彭振聲明白表示,他承認起訴書中關於他的所有客觀事實,以及所涉犯的主管監督事項圖利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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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方依圖利罪起訴,求刑求刑5年的邵琇珮,因她偵查中認罪,檢方建請法院判1年3月徒刑並緩刑2年。她今天在法庭中全盤認罪,也沒有要再聲請傳喚證人,律師則表示,邵已自白坦承犯罪,且無犯罪所得,符合證人保護法及貪污治罪條例自白犯罪等多次減刑的事由,加上邵目前仍任職台北市政府,因此請求法官給予緩刑宣告,以勵自新。庭訊約10多分鐘便結束。成為庭訊時間最短的被告。不過,由於未來邵女可能當本案證人,因此法官仍命她不得與其他人討論案情。

被檢方認定是柯文哲大帳房的李文宗則當庭否認犯罪,他辯稱,在北市府服務期間,包括擔任北捷董事長時,完全沒有參與京華城等個案,京華城案的人事物都與他無關。

李文宗說,至於且涉京華城弊案的鼎越開發前董長朱亞虎傳簡訊給他,他則代表柯文哲作公關就京華城捐給民眾黨210萬元一事表達謝意。

李文宗並表示,木可公司是基於商業考量成立,包括柯授權肖像權及演唱會都是具有商業性質的行為,投資邱復生公司的100萬元,他只受柯諮詢,沒有參與細節;至於支付競辦人員薪水是因工作人員的勞健保及退休金考量,才由木可公司聘用,而眾望基金會成立目的是以公益活動彰顯民眾黨及候選人柯文哲的價值,都沒有犯罪意圖。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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