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公布驗到抗菌劑「鴨蛋」 下肚恐害過敏嘔吐、頭痛!

食藥署公布驗到抗菌劑「鴨蛋」   下肚恐害過敏嘔吐、頭痛!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吃蛋小心!食藥署今(23)日公布「113年11-12月份衛生單位檢測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結果」,在嘉義市一件「鴨蛋」檢出二項抗菌劑超標,消費者吃下肚可能造成過敏反應,噁心、嘔吐、頭痛等,衛生局已經開罰新台幣3萬元。

食藥署是聯合各地方衛生局,針對進口商、批發市場、盤商、傳統市場、餐廳及各大賣場與超市等場所,抽樣禽畜水產品,檢驗動物用藥及農藥殘留是否符合標準,此次總計檢驗392件,其中1件檢出動物用藥殘留不符合規定。

不合格者是在嘉義市的南田部落抽驗到的「鴨蛋」,檢出Sulfamethoxazole 0.06 ppm、Sulfamethazine 0.03 ppm、Sulfamonomethoxine 0.73 ppm,合計0.82 ppm,超過標準值的0.1ppm;Trimethoprim 0.03 ppm,亦超過標準值的0.02 ppm。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陳姿伶表示,磺胺一甲氧嘧啶(Sulfamonomethoxine)、磺胺二甲基嘧啶(Sulfamethazine)及磺胺甲基噁唑(Sulfamethoxazole)為磺胺類藥物的抗菌劑。而三甲氧芐氨嘧啶(Trimethoprim)也是抗菌劑,通常與磺胺劑合用,以增強磺胺劑的抗菌作用。兩者常見副作用有噁心、嘔吐、頭痛、頭暈、過敏反應等。

陳姿伶說,該名業者一共進貨12公斤,由於剛進貨就被抽驗到,所以並未售出,違規產品沒有流入市面,但由於業者無法明確交代進貨的牧場,因此,被地方衛生局依食安法開罰3萬元罰鍰。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對於販售的禽畜水產品,應保留進貨來源證明文件,例如發票、收據或憑證至少5年,以利追溯來源。另建議消費者應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的禽畜水產品,並優先選擇具有CAS、產銷履歷標章、生產追溯QR code或信譽良好之商家,以保障消費權益。

照片來源:食藥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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