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局積極輔導澎湖無籍船合法化 今首發3張證書

交通部航港局宣布,於9月5日核發首批三張遊艇證書,同時持續與澎湖縣政府合作,向船主說明簡政便名原則及相關法規,並已積極要求各遊艇驗證機構,採隨申請隨辦理原則。

文:林立|圖:編輯部

通部航港局宣布,於9月5日核發首批三張遊艇證書,同時持續與澎湖縣政府合作,向船主說明簡政便民原則及相關法規,並已積極要求各遊艇驗證機構,採隨申請隨辦理原則。

航港局南部航務中心強調,航港局為協助解決澎湖縣轄境內近一千艘無籍船筏問題,讓有心合法的船主可以駕著合格遊艇安心出航,中心採取簡政便民原則,船主只要申請認證,檢附完整資訊,就可盡速取得遊艇證書。

根據港局船舶管理系統數據顯示,目前已有58艘船舶申請取得船舶號豎,由扶正技師事務所辦理驗證作業中,其中三艘完成驗證作業後,已向航港局提出核發遊艇證書申請,取得今日核發的首批遊艇證書,希望藉由這三張遊艇證書的核發,激勵其他觀望船主加速委託認證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