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作人:張淯 社長|文:陳煥鈞、林淑妙|圖:編輯部|責任編輯:林玟玟|核稿編輯:邵正宏
2013年9月引爆喧騰一時的「馬王政爭」,2019年5月前立委張俊宏突現身總統府,聲稱要向總統府秘書長陳菊投案,民視股東派別間的權力鬥爭,乃至日前因指控韓國瑜有私生女而吃上官司的《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這些看似不相干的人與事,竟然都跟「全民電通」有著十分微妙的關聯性。
究竟「全民電通」是什麼樣的公司?在這些事件中扮演著什麼關鍵性角色?內部隱藏哪些不為人知的祕辛?又有多少人身陷其中?本期開始,《獨家報導》將陸續帶領讀者一起抽絲剝繭,深入報導這場令人嘆為觀止的傳播界「宮心計」。
1994年1月28日行政院新聞局開放第4家無線電視頻道,整個社會瀰漫著臺灣人要有「臺灣人的電視臺」氛圍,當時民進黨大老張俊宏順勢促成全民電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全民電通),並和已故資深立委蔡同榮的民間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成立「民間全民聯合無線電視公司籌備處」,順利取得第4家無線電視台的經營權,也就是「民視」。
加入民視後的全民電通不僅失去主導權,進而在1998年6月的一場股東大會決議修改章程後,爆發所募集的30億資金僅用10億來投資民視,被股東憤而一狀告上法院敗訴,1999年6月25日前的投資案全數違法,2005年8月全民電通宣告解散。話雖如此,歷經13年的清算程序至今仍持續進行著。
催生臺灣人電視臺
早期臺灣戒嚴時期電視只有所謂的老三臺(臺視、中視、華視),當時這三臺主要由政府及掌握政權的中國國民黨所控制,相對地,也左右了臺灣電視媒體的生態。1987年臺灣解嚴後,政府也陸續針對電視、報紙解禁,社會開始出現「臺灣人的電視台」音聲,由臺灣人真正成立並擁有電視台,1995年民間社團發起「黨政軍退出3台」運動,直到2003年陸續完成立法,這才結束國民黨壟斷、控制媒體的局面。
1994年1月政府開放第4家無線電視頻道,當時張俊宏、余陳月英看準社會潮流,遂成立全民電通,而同屬民進黨的蔡同榮、李應元等人則成立民間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已故資深立委蔡同榮在《民視與我》一書中提及,如果2家公司不合併,不利於日後在野勢力申設電視台。因此,「民間傳播」遂與「全民電通」展開合作,合併成立「民間全民聯合無線電視公司籌備處」,雙方由蔡同榮與張俊宏擔任共同召集人,進行公司結構規劃、募集資金和租辦公室等事宜,一手推動民視成立。
消失20億重要關鍵
1996年,民視成立,並組織董監事會,由蔡同榮出任董事長,張俊宏擔任副董事長。也就是說,全民電通在民視經營權上不僅失去主導權,最後更在自身管理階層的種種錯誤決策與涉嫌掏空資金,逐漸走向衰敗之路,7位清算人陸續死亡、辭任、解任,目前僅剩天外天公司於2015年著手全民電通的清算事務。
民視籌備期間,「全民電通」和「民間傳播」雙方承諾募集的資金要「百分之百投資民視」。全民電通在創辦人奔走之下,共募得新臺幣30億元,但詭異的是,投資民視的金額卻只有10億元,那麼,剩下的20億元,究竟到哪去了呢?原來全民電通在1996年成立時,公司章程第5條的「營業範圍」規定,只能針對廣播、電視、通訊事業進行投資。而1998年6月9日的股東大會決議案則是導致所募得的資金沒有全數投資民視的重要關鍵。
投資獲利仍屬違法
這場關鍵性的股東大會決議修改原始章程,將原先投資項目從廣播、電視、通訊事業,拓展到金融服務業和一般產業。目的在於將一部分資金投資於高科技產業,像是SeedNet、精英、力晶、茂矽等公司,且大部分都是獲利的,當然,這過程中自然有不少高人指點。
雖然投資大有斬獲,但因修改章程擴大投資項目未將資金全數投資民視,引爆股東不滿一狀告上法院,控告全民電通違法投資。經台北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判決結果,認定1998年6月9日股東會決議,章程所增列投資項目應予以撤銷。董事長張俊宏不服判決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仍維持原判決。
值得一提的是,1999年6月25日股東會中,全民電通依法通過修改公司登記營業項目,但因法律不溯及既往,與原先登記項目不合的投資案皆屬違法。
全民電通將部分資金投資高科技產業獲利,究竟有哪些藏鏡人在指點?在此同時又爆發因入主「環球電視」,埋下走向覆亡之路,這過程中有何曲折離奇之處,欲知詳情,請見本刊後續深入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