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偵查大公開甩鍋基層,與縱容檢察官繼續違法何異?

【投書】偵查大公開甩鍋基層,與縱容檢察官繼續違法何異?
【投書】偵查大公開甩鍋基層,與縱容檢察官繼續違法何異?

呂新/退休人士

普悠瑪自救會(21日)於翻車事故6周年再次召開記者會,出席的文明人權協會理事長張凱鈞表示,台鐵、運安會與行政院的報告多有矛盾,使得社會大眾對於政府與台鐵的誠信度大打折扣,……他也呼籲台鐵,撤銷對肇事司機尤振仲的民事求償,「不要再追殺司機了。」(23日)立委莊瑞雄於立院質詢法務部部長,因違反偵查不公開而嚴重損害當事人的名譽、隱私和安全問題,法務部究竟懲處的級別到哪?讓人訝異的結果是,從105年至目前為止,因偵查大公開遭受懲處的對象竟是司法警察!

長官犯錯,下屬扛責?以卸責為能事的官場文化,實在令人對公部門的信心大打折扣。尤其,近幾年,多位立委不分黨派皆曾質詢法務部長如何解決檢方偵查大公開的違法情形,然而,部長們的回答除了會要求、宣導、教育外,至今不見有哪一位法務部長願意正視問題、解決問題!即便承認確實有偵查大公開之情事,懲處的層級卻是偵查單位的基層?

吾人常形容人遇事不敢面對現實,而選擇以逃避方式求得個人心理上的安全行為,稱之為「鴕鳥心態」。然而,此種心態非但無助於問題的解決,反而常常錯過解決問題的最佳時機,甚至讓問題惡化,導致無法想像的惡果。不久前,某位記者公開自稱「經營檢調至少七年」,那麼,檢察官違反偵查不公開之事實,豈是危言聳聽?偵查不應公開成了「偵查大公開」,法務部如何能繼續漠視、置之不理?

已故導演齊柏林之子齊廷洹受邀至苗栗圖書館演講,遭承辦人誤傳「靠老爸的餘蔭就能吃一輩子」訊息羞辱。讓苗栗縣長發長文致歉,「一定是我做的不夠好,才會養成如此的部屬,齊柏林先生對台灣的貢獻擺在眼前,你怎麼可以如此放肆?」儘管,道歉文為小編操刀,但其直球面對問題、不護短,甚至當面向齊廷洹道歉的態度,值得法務部借鏡。

檢察官是維護社會秩序公義的代表人,但因偵查大公開產生的負面結果,讓檢察官彷彿成了破壞社會秩序與公義的加害者。誠如立委莊瑞雄所舉的媽媽嘴老闆呂炳宏,當年檢方大動作去搜查他的咖啡廳,結果被輿論不斷攻擊是殺人犯,而後雖獲判無罪,但無形中已被貼上的標籤,所造成的傷害與精神上的折磨,絕不是手握公權力者所能忍受的。

儘管,檢察官與警察同屬執法者,但檢察官的公信力屢屢低於基層警察,偵查大公開的現象,恐怕只是公信力低迷的冰山一角?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期盼法務部能勇於面對積習已久的偵查大公開沉痾,壯士斷腕,莫因迴避、迴護少數違法的檢察官,賠上國家公器應有的正義形象!

【以上言論為第三人投書,不代表本刊立場,讀者請本於客觀事證自行評價】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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