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詐團律師藏現金 橋院法官石育恩洗錢起訴

為詐團律師藏現金 橋院法官石育恩洗錢起訴
為詐團律師藏現金 橋院法官石育恩洗錢起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詐團軍師」鄭鴻威等律師洩漏偵查內容及筆錄內容、檢察官聲押卷證案,發現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利用購買房屋等名義,為其大學死黨鄭鴻威漂白340萬元贓款,今(5)日將石育恩、鄭鴻威及鄭的受僱律師楊濟宇依洗錢罪、共同洗錢罪追加起訴。

司法院對於石育恩被起訴一事表示,就石法官所涉刑責部分,本院尊重後續法院審判的結果;至於行政責任部分,本院已於今年5月間將石法官停職,橋頭地院亦已將石法官送交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本院將依法對其究責,絕不護短。

檢方起訴指出,鄭鴻威為執業律師,於112年間,加入另案偵辦中的暱稱「銀河車隊─美國」的詐欺集團後,負責處理該集團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緝後的相關法律事務,內容包含遭查緝前之防範措施、遭查緝當下與檢警之應對。

鄭鴻威並在詐團成員遭查緝後由其自行或指揮安排派案律師擔任落網車手之辯護人,以監視車手是否供出上游成員,並藉此取得車手的偵查筆錄內容、是否遭羈押、扣案之贓款數額等資訊,並告知詐騙集團成員,以利該集團上游成員管控風險、調派人力及認列虧損,藉此維持該詐欺集團之存續運作。

石育恩為鄭鴻威大學同學,也知道一行人為詐團做事,竟於去年5月22日,幫助鄭鴻威轉交派案案件的10萬元報酬給黃耕鴻。

石育恩於去年12月底至今年1月間,仍向鄭鴻威邀約一起投資高雄「太普美術海」建案,雙方約定由鄭鴻威出具頭期款330萬元後,由石育恩以公務員身分向銀行貸款,支付尾款。

鄭鴻威於去年12月底至今年1月間,在台南市某處交付80萬元現金頭期款,再於今年1月29日委由楊濟宇將剩下的250萬元現金帶到橋頭地院的停車場交付給石,由石放在辦公室代為保管,預計其後與房仲接洽時支付。

檢方於5月18日指揮廉政署及調查局,執行搜索石育恩於橋頭地院辦公室及宿舍,依涉犯洗錢防制法,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石育恩、鄭鴻威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濟宇、鄭鴻威胞姊鄭彧歆等3人。

檢察官偵查後認定,鄭鴻威、石育恩及楊濟宇所為,涉犯洗錢防制法之一般洗錢罪;鄭鴻威、楊濟宇另涉犯刑法之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今依法追加起訴3人。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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