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貪已遭羈押1個多月,桃園地檢署昨(27)日偵結,將鄭文燦等11位被告起訴。今日凌晨桃園地方法院裁定接押庭裁定鄭文燦2800萬交保、限制出海出境,禁止與同案被告、證人等人接觸。清晨5時2分許,鄭文燦的大哥火速籌到2800萬,前往地院為弟弟辦理交保,隨後鄭文燦神情嚴肅、不發一語走出地院,結束48天的看守所生活,整個人白髮蒼蒼、消瘦了一圈。
桃園地檢署昨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前台塑集團總管理處總經理楊兆麟、前台塑顧問廖俊松父子等人,涉嫌於「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土地開發案以500萬行賄鄭文燦。後來,鄭文燦發現廖俊松的手機門號遭司法監聽,擔心遭受波及,才將500萬退回。
然而,桃檢提到,面對調查,鄭文燦卻矢口否認犯行,檢方建請法院從重判處有期徒刑12年。此外,該案經動員多名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及調查官團隊辦案,調詢及訊問131人次,執行搜索40處,並扣得相關筆記本、電腦等證物,在鄭文燦住處主臥室邊柱旁暗櫃內,發現以2個上鎖保冷提袋藏放之之現鈔678萬5000元,有關該資金來源不明部分,將另行偵辦。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鄭文燦遭求刑12年 清晨2800萬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