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二段家樂福,去年12月3日發生由20歲郭姓男子與另兩名黃姓、周姓友人拿殺蟲劑噴打火機,引起賣場大火事件,導致家樂福店內建築與商品燒毀,損失超過4.2億元,桃園地檢署今(13)日偵結,將郭男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另兩名同行友人因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家住在大園區的20歲郭姓男子,去年12月30日凌晨與黃姓、周姓友人到中壢的家樂福中原店購物,三人逛到地下一樓清潔用品區時,郭男突然起意拿起架上的殺蟲劑,再取出身上的打火機點火,隨後將殺蟲劑朝打火機噴灑,瞬間產生火光及熱氣,讓在場三人都嚇了一跳,趕緊將殺蟲劑放回架上,並離開該處,卻未發現殺蟲劑的噴嘴仍留有殘存的餘火,在三人離開後,導致架上其他殺蟲劑商品接連著火並爆炸,火勢瞬間蔓延,一發不可收拾。
經店家緊急報案,消防局出動消防人員102名,消防車35輛、救護車2輛趕抵現場搶救,在當天清晨5點多才將火勢控制,顧客也在員工的協助下緊急疏散,並未造成人員傷亡。但店內的結構卻因大火而造成損壞,需要進行修復及補強,店內大部分的商品也被燒毀或燻黑,估計造成損失逾4億2600萬元,火警發生後,肇事的郭男等3人還待在店外聊天,被員警及時逮獲送辦,桃園地檢署今日偵結,將郭男依涉嫌公共危險罪提起公訴。
其實,不只是殺蟲劑,只要是噴罐類的物品,都必須遠離火源,殺蟲劑內的成份是農藥和液態瓦斯,只要碰到火源都會燃燒,這已經是常識,郭男因一時興起,造成家樂福巨大的損失,如今不僅被起訴,後續恐將面對天價賠償。家樂福則表示,不會主動向肇事男子求償,目前除了等待司法調查,也將積極爭取保險理賠。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拿殺蟲劑點火害家樂場燒掉4.2億 屁孩今遭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