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林口工五擴大用地案收賄,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聲押禁見,法院6日裁定以5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8日召開合議庭裁定撤銷、發回桃園地方法院重裁。桃園地方法院今(9)日上午10時重開羈押庭,鄭文燦略為遲到,10時許由律師陪同抵達法院,神情嚴肅不發一語步入法庭。經過4個小時的審理,法官更裁仍准鄭文燦1200交保。對此,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凌濤表示,金額從500萬元大幅拉升至1200萬,代表鄭文燦「涉嫌重大」,用高額交保金降低鄭文燦逃亡機會。
凌濤表示,尊重桃院的判決,但他也強調,鄭文燦是嫌疑人,以他的政商實力,「在外面每一分鐘,都有高度串證可能性」,希望審查能夠從嚴謹慎。
凌濤也質疑,早先報導稱鄭文燦沒打開黑袋子、也不知去向,隔年又怎能知道是「500萬元」,且又剛好找回這500萬?其中對答破綻百出,凌濤支持桃檢持續抗告,請法院一定不能縱放。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交保金提高至1200萬 凌濤:代表鄭文燦涉嫌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