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台北天空塔海外股權?碩河批FTI標售無效

出售台北天空塔海外股權?碩河批FTI標售無效
出售台北天空塔海外股權?碩河批FTI標售無效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萱/台北報導

位於台北信義計畫區的「台北天空塔The Sky Taipei」開發案,落成後將成為台灣第二高樓,卻傳出海外質押股權的接管人FTI諮詢公司,委託仲量聯行銷售間接持有的全數股權,聲稱購買者可獲得台北天空塔9成控制權。開發商碩河公司表示,FTI債權接管人無法律上或其他權利出售碩河或台北天空塔。

碩河指出,根據境外控股公司架構,質押股權為境外控股公司 Green Heaven上層公司之股權,Green Heaven與碩河中間還有法院已核發禁制令的Luxe Opus控股公司,因此,買方無法從交易中取得天空塔的控制權。

碩河強調,台北天空塔的股權結構相當複雜。據悉,此次仲量聯行是代表中資華泰證券,聲稱欲銷售的債權是碩河前董事長馬廷海向華泰證券海外子公司借款1億多美元,並以碩河公司的境外控股公司股權作為擔保。

然而,該借款資金從未進入碩河公司或用於建設台北天空塔,而是涉及報載的天空塔掏空案,與馬廷海、碩河副董事長邱冠勳及華泰證券關於借款金流及股權擔保安排密切相關,目前正由檢調單位積極追查釐清。資金流向及掏空案未釐清前,如債權經拍賣,委託人、中介機構及買方將面臨相關幫助洗錢等罪或檢調追查的法律風險。

目前,碩河公司境外股權架構為一系列境外繫屬中法律爭訟標的,法院也對Luxe Opus核發禁制令並指派接管人,股權完全無法轉移;因此,仲量聯行聲稱購入股權即擁有台北天空塔9成股權,完全無稽。

碩河聲明,碩河或台北天空塔若有任何出售計畫,應先取得碩河全體股東同意;且就台北天空塔之任何出售,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按其與碩河之土地買賣契約享有優先購買權。中資華泰證券將自己包裝成FTI,質押股權是上兩層的境外控股公司Green Heaven,中間還有法院已核發禁制令的Luxe Opus控股公司,買方根本無法從交易得到天空塔的控制權。

仲量聯行宣稱,台北天空塔銷售作業會遵守國內相關法律和監管規定,將摒除中國大陸地區投資人擁有該專案的控制權或控制性股權。知情人士表示,所謂的海外債權人其實就是中資華泰證券集團,該投資案未經投審會審核已屬不合法,如今華泰證券將自己包裝成FTI,由接管人FTI出面將該案包裝成國際交易,還強調遵守國內相關法律和監管規定,摒除中資擁有該專案的控制權,令人懷疑其目的在於漂白中資色彩。

消息人士指出,華泰證券與馬廷海更透過碩河公司監察人楊月華,以行使監察人之監察權為藉口,想取得台北天空塔案關於工程預算、進度及聯貸銀行借款情形之公司機密資訊。楊月華為馬廷海所屬的香港商新朗興業財務總監。新朗興業台灣分公司目前亦由華泰證券指派的接管人接管中。這些機密資訊對潛在投資人評估天空塔案極為重要。

馬廷海於今年2月間在香港被債權人聲請破產後,在台北天空塔及新朗興業台灣分公司的權益已全數被華泰證券指派的接管人接管。然而,市場上仍多次傳聞馬廷海委託中介機構在台銷售台北天空塔及新朗興業台中建案「新朗日匯」之權益。前碩河公司執行董事張良吉被目擊頻繁出入新朗興業台灣分公司辦公室,是否與華泰證券及馬廷海有關,耐人尋味。

熟悉跨國交易的金融人士表示,國際間關於不動產資產的股權交易,若真有意標售應直接寄投標書,而不是先提交意向書再進行盡職調查。依據招標文件所示,意向書僅需表明投標意願,連購買金額均無須載明。如招標文件缺乏工程預算、進度及銀行借款情形等資訊,潛在投資人無法進行評估並出價。因此,該標售案應僅是虛晃一招,真正目的可能是向政府喊話,希望經濟部投審司不要再追查中資華泰介入台北天空塔,甚至藉機要求有意整合股權的大股東以更高價格收購。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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