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市民公共安全把關!桃消防局攜手建管處 稽查高樓層建物

為市民公共安全把關!桃消防局攜手建管處 稽查高樓層建物
鑒於新竹市「晴空匯」高層建築物5月26日晚間發生火警,造成近360名民眾受困及2名消防人員殉職,為確保桃園市高樓層集合式住宅公共安全,桃園市政府責由建築管理處及消防局組成跨局處稽查小組,針對桃園高樓層集合式住宅實施建築公安及消防安全稽查。

為市民公共安全把關!桃消防局攜手建管處 稽查高樓層建物
此次聯合稽查之分工,消防局將針對建築物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及防災中心等實施重點查核。圖:消防局提供

消防局說明,依建管處統計,桃園16層以上之集合住宅計283處,此次聯合稽查之分工,消防局將針對建築物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及防災中心等實施重點查核;建築管理處則針對建築物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設備等進行查驗,以健全高層建築物公共安全。

建管處及消防局組成跨局處稽查小組,針對桃園高樓層集合式住宅實施建築公安及消防安全稽查。圖:消防局提供

今(31)日聯合稽查小組執行此專案首次高樓層集合式住宅稽查,消防局指出,本日稽查結果稽查對象消防安全設備等尚符規定,但地下層發電機室之防火捲門之防火時效現場缺證明文件,已要求該社區管委會儘速查證是否具防火時效,消防局將持續追蹤管理。

消防局表示,集合住宅按消防法第6條、第9條規定,管理權人應設置並維護消防安全設備、每年應委託合格消防專技人員或檢修專業機構實施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並於每年9月底前完成合格申報,針對消防設備不合規定者,最重將依消防法處30萬元罰鍰,並按次處罰直至改善完成。

消防局長龔永信強調,此次跨機關協調合作旨在確保市民居住安全,期能及早發現公安隱患,避免憾事發生,也希望社區管委會及區分所有權人能善盡管理權人職責,共同維護社區安全的居住環境,落實「自己財產、自己保護」,始能住得安全又安心,市府也將持續為市民公共安全把關。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為市民公共安全把關!桃消防局攜手建管處 稽查高樓層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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