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通過淨零城市自治條例 落實減碳永續決心

桃市府通過淨零城市自治條例 落實減碳永續決心
今(8)日桃園市政府市政會議審議通過「桃園市推動淨零城市自治條例」草案,朝向法制化的治理基礎,彰顯達成淨零碳排的決心。

桃市府通過淨零城市自治條例 落實減碳永續決心
市府訂定產業轉型、綠色運輸及再生能源發展等策略發展方向,擬具「桃園市推動淨零城市自治條例」。圖:環保局提供

市長張善政表示,2050淨零排放是全民共識,為達到2050年淨零,市府訂定產業轉型、綠色運輸及再生能源發展等策略發展方向,擬具「桃園市推動淨零城市自治條例」。內容包括產業及能源、城市及建築、交通及運輸系統、教育及生活及氣候變遷調適等五大主軸,賦予相關局處權責,同時將各項淨零政策期程法制化,擘劃轉型方向,藉此達成各項政策目標。

桃園工業區全台數量最多,工業產值突破4兆為全國第一。圖: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說明,桃園的人口數230多萬,一年內增加約3萬人,年增率達1.32%;工業區全台數量最多,工業產值突破4兆為全國第一,是個蓬勃發展的城市。張善政也指出,由於桃園是北台灣工商重鎮,溫室氣體排放量是北台灣第一,在淨零工作的推動上相當艱困。市府從去年開始就創全國之先辦理跨機關的淨零會報,每2個月滾動式的檢討各項淨零工作的執行情形,然由於缺乏法制化的工具,在執行上有一定的困難。未來「桃園市推動淨零城市自治條例」的通過,將提供市府各項法規工具,可更進一步的落實推動淨零政策。

張善政提到,在訂定「桃園市推動淨零城市自治條例」的過程中,除了蒐集國內外的法規資料,也深入分析國內各縣市相關自治條例訂定的背景與限制,補足中央氣候變遷法的不足。同時也多次辦理府內各局處的研商會議,共同討論淨零政策落實的執行策略,也邀集各領域淨零的專家學者對自治條例提供意見,研議出為桃園量身訂做的淨零自治條例,希望可以儘速審議通過,為桃園淨零轉型奠定堅實的基礎。

環保局進一步談到,「桃園市推動淨零城市自治條例」共有8章62條,內容要點包括產業與能源部分,要求桃園產業與能源之間應有相關配套作為,規範公有機關、用電大戶及新設工區提高綠能措施、廢水管理與節約能源,推動循環經濟及獎勵補助。去年更加入脫煤者聯盟,加速境內碳排大戶實施燃料脫煤。

環保局接著提及,城市與建築部份,超前佈署從城市規劃開始便納入減碳概念,節能建築優先。規範本市國土計畫、區域計畫及重劃區域導入淨零城市節能建築設計理念。市府建管處113年將完成5000萬元以上公有既有建物能效健檢,以公領私,做為未來提升建築能效的種子軍;在交通與運輸部分除了以串聯基北北桃推出的TPASS外,提升公共運輸運量,減少燃油車輛使用,2030年市區營運公車與公部門運具全面電動化、建構友善電動運具環境。未來可規劃劃設低碳交通區,限制高污染車輛行駛。

環保局強調,在教育及生活部份,增加環境教育宣導與活動,提升民眾減碳知能,將減碳行為融入日常生活消費,帶動廢棄物減量並推動淨零農業發展。從碳中和平台的低碳活動指引登錄發現,已有30場市府機關辦理的活動進行登錄,已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920公噸,未來將持續要求市府機關辦理活動時,均應有相關的減碳作為;氣候變遷調適部分進行桃園氣候變遷調適風險評估,辦理監測、研究及調查等相關工作,提升氣候變遷調適作為,強化因應氣候變遷之韌性。

環保局表示,未來透過「桃園市推動淨零城市自治條例」的施行,市府各局處將落實自治條例各項規定,全力推動城市淨零轉型,在淨零城市發展的政策目標上更邁步向前,期能讓桃園市成為國內外知名的指標城市。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桃市府通過淨零城市自治條例 落實減碳永續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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