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虐童案引公憤 黃健豪、廖偉翔修法重刑嚇阻

北市虐童案引公憤 黃健豪、廖偉翔修法重刑嚇阻
北市虐童案引公憤 黃健豪、廖偉翔修法重刑嚇阻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承值/台北報導

台北市1歲幼童遭保母疑似凌虐致死事件,立委黃健豪今(13)日表示,已提出修法連署,針對成年人傷害兒童這類重大惡行,提高法定刑度,用來嚇阻再有類似事件發生;另外,立委廖偉翔說,他將提出增訂「殺童罪」,增訂第272條之1,明訂殺害未滿12歲以下幼童者,處最低無期徒刑、最重死刑。

根據衛福部統計有關兒童少年受虐人數,2019年有11113名受虐兒,2020年有12610名,2021年有11523名,2022年有11950名,到了2023年上半年也有6907名受虐兒,顯示凌虐事件層出不窮。

黃健豪指出,只是當司法審判時,目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的規定,只有規範傷害,而涉及凌虐的妨害幼童發育罪,最重只判刑5年,造成凌虐犯罪行為嚴重於傷害,刑度卻較輕。他說,許多判決根據犯罪行為樣態歸納為凌虐時,刑度卻較輕,非常不合理,更讓一些凌虐兒童的犯罪者有僥倖心態。

黃健豪強調,為有效嚇阻成年人對兒少之凌虐行為,全面保障兒童身心健全發育,針對此惡性重大行徑,他提出修刑法第286條,提高其法定刑度。他指出,日前已完成連署,送入立法院程序委員會,預計本週五就可完成一讀,交付委員會審查。

「他是一名立法委員,更是兩歲女兒的父親,看到這新聞,內心非常難受。」黃健豪表示,希望再也不要有人對兒童伸出魔手,除了修法加重懲處施虐者,事前預防遠比事後嚴懲重要。他說,對於整個體系在有追蹤保護機制下,仍舊出現憾事,政府應全面檢視當前訪視制度、社工人力、保母評鑑機制及薪資待遇,了解哪項環節出問題,亡羊補牢,別再出現下一個受虐兒。

另外,廖偉翔指出,3歲以下的受虐案,年年破千件,顯見已經不是個案,在少子化當下,守護幼童是第一要務,不只增強社會安全網,提高刑罰嚇阻作用同等重要。他表示,依照我國刑責,虐童案只能判6個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甚至虐童致死最重,只能判到無期徒刑,完全不符合社會期待。

廖偉翔說,他將提出增訂「殺童罪」,增訂第272條之1,明訂殺害未滿12歲以下幼童者,處最低無期徒刑、最重死刑;「虐童不得假釋」 , 違反刑法286條關於虐童及致重傷、致死等行為受判處徒刑者,修正為皆不得假釋。

照片來源:黃健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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