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影】平民怨10項微罪不檢舉 柯文哲批:懶惰政府

【有影】平民怨10項微罪不檢舉 柯文哲批:懶惰政府
【有影】平民怨10項微罪不檢舉 柯文哲批:懶惰政府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承值/台北報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去年6月施行,放寬民眾檢舉、增加記點項目,卻引發大規模民怨,行政院昨日再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10類輕微違規項目將不開放民眾檢舉;對此,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8)日表示,希望國家訂出的法律,民眾可以遵守,但連全台的交通標誌在每個縣市都沒有統一,這不是很好笑嗎?「不要一個懶惰政府,用一個懶惰方法,來解決懶惰問題。」

行政院會昨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草案,調整交通違規記點及檢舉措施,未來10類最高罰鍰新台幣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將不開放民眾檢舉,包含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等。此外,草案也規範當場舉發案件始予記點,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案件等逕行舉發不予記點。

現行有59項違規開放給民眾檢舉,交通部未來將限縮,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最高罰鍰在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將不開放民眾檢舉。其中,10類項目包括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以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

在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停車;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對於「微罪不記點」修法,,柯文哲表示,台灣是一個法治國家,法律訂出來一定要遵從,今天很大問題在於政府常常訂出很難遵守的法律。他也舉例,像戴安全帽就很好笑,不戴安全帽,警察看到是違法,警察沒看到時,就不違法,這不就是告訴老百姓不要被抓到就好?

柯文哲也表示,希望國家訂定的法律,民眾可以遵守,但全台灣的交通標誌在每個縣市就沒有統一,這不是很好笑嗎?他批評,「不要一個懶惰政府,用一個懶惰方法,來解決懶惰問題」。

照片來源:民眾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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