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彰化競辦總幹事挪經費 卓伯源胞弟卓伯仲判刑2年10月定讞

馬英九彰化競辦總幹事挪經費 卓伯源胞弟卓伯仲判刑2年10月定讞
馬英九彰化競辦總幹事挪經費 卓伯源胞弟卓伯仲判刑2年10月定讞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前彰化縣縣長卓伯源的胞弟卓伯仲,101年間擔任馬英九及吳敦義彰化競選總部總幹事,竟在大選結束後,將1000萬元輔選經費挪給友人公司周轉,又因友人無力清償,假造購買「文宣福袋」發票銷帳,被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刑2年10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卓伯仲將入監服刑。

卓伯仲經營環保袋產製的友人,在卓的協助下事先於100年12月間得知彰化縣政府日後可能採購2012臺灣燈會環保袋的規格、材料,預先備妥布料等開工生產,但該友人的公司周轉金不足,並告知卓伯仲,希望卓伯仲能調度資金挹注。

卓伯仲明知總統大選投票日係101年1月14日,大選結束之後,2012臺灣燈會方於101年2月6日開始,卓伯仲保管的款項僅能支付與馬英九、吳敦義競選中華民國第13任總統、副總統活動有關,因燈會環保袋採購案首次得標的廠商棄標,卓伯仲為協助友人得標,前後共挪用1000萬元輔選經費匯入友人公司,自行處分借予該公司供周轉使用而加以侵占。

之後,卓伯仲因輔選經費有依限期將相關支出憑證呈繳馬吳全國競選總部核銷的壓力,友人公司又無力清償,於是竟假造競選總部向其友人公司購買價值1000萬元「文宣福袋」的會計憑證。卓伯仲友人公司因環保袋產製過量而有大批庫存滯銷,最後由彰化縣長卓伯源派人協調,由不知名人士收購庫存環保袋,才以部分採買款項相互抵銷卓伯仲侵占借出的1000萬元。

此外,卓伯仲又與承攬彰化縣政府委託溪湖鎮公所發包月曆印製的吳姓印刷廠商,並未承攬馬吳彰化競選總部「對開海報」印製,亦無出售道林紙給馬吳彰化競選總部或承攬馬吳彰化競選總部文宣印製工作,竟假造9張金額共800萬餘元的發票,以支付選舉文宣費用為由記入帳冊,再侵占這筆費用,檢調對該印刷公司執行搜索時,查獲當初誤寫成馬英「久」的發票。

台中高分院更二審合議庭考量卓伯仲具有博士學歷,卻利用民主制度之包裝及支持者之熱情捐輸,以黨庫通家庫之方式恣意行事,逃避應受政治獻金法規範之監督義務,犯罪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判處有期徒刑2年10月,他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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