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向2050淨零碳排!中市府首度召開永續低碳城市及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

(觀傳媒中彰投新聞)【記者廖妙茜/台中報導】積極應對國際永續零碳趨勢!台中市政府依據中央「氣候變遷因應法」,昨(10)日首度召開「台中市政府永續低碳城市及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會中報告「台中市111年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成果報告」,成績表現亮眼。秘書長黃崇典表示,昨日會議相當重要,是繼去年底「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通過後首次召開會議;市府將持續積極因應氣候變遷,努力推動永續低碳城市。

黃秘書長提到,近年國際重視永續發展,中央修訂「氣候變遷因應法」後,許多相關制度將在今年開始推動;台中市去年也著手制定「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並獲議會高度支持,可見邁向永續淨零已是普遍共識。此外,原先「台中市政府永續發展及低碳城市推動委員會」如今升級為「台中市政府永續低碳城市及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此會由28位局處首長及7位外聘委員組成,共同推動永續低碳城市及因應氣候變遷。

黃秘書長指出,台中市111年整體溫室氣體排放量3,342萬噸CO2e,相較110年下降4%。其中,市府先公後私推動新市政大樓盤查及減碳工作有成,透過智慧能源管理中心調整能源使用、提升設備效率及使用自發太陽能綠電,使溫室氣體排放量相較於108年降幅達19%;市府將持續加速各部門朝2050淨零排放目標邁進。

黃秘書長也說,市長盧秀燕上任後透過「永續淨零三部曲」全面推動聯合國永續淨零的重要議題,去年除發表自願檢視報告2.0 揭曉永續發展成績單,更於12月21日在議會支持下順利三讀通過「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送行政院核定中,自治條例共8章63條,自治條例以「零碳產業」、「零碳環境」、「零碳交通」、「零碳生活及教育」、「氣候變遷調適」五大專章加速城市永續淨零轉型打造台中成為永續零碳城市的典範,推動全球永續發展的步伐。

永續低碳辦公室說明,配合中央「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編寫111年減量執行方案成果報告,並經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後對外公開,台中市減量推動情形,包括再生能源裝置容量達1,935.50MW,為全國第三;推廣工商業節約能源輔導累計達300家次,並成立ESG輔導團輔導企業減碳。

永續低碳辦公室也說,台中市電動公車數408輛(含核定),設籍數全國第二,相當於每4台公車就有1台是電動公車,搭配電動公車獨特的白底綠閃電塗裝很容易辨認,低噪音、低碳排特性讓民眾享有更安全、更舒適、更環保的搭乘體驗。

另外獨步全台訂出「台中市鼓勵宜居建築設施設置及回饋辦法」,以免計算容積樓地板等方式,鼓勵建商打造垂直綠化的景觀綠意陽台,108年實施以來迄今,共有234件案件申請,核准158案建造執照,其中23案已完工建築共增植6,235棵喬木,植樹量約創造2.7座文心森林公園。

永續低碳辦公室補充,台中市全面推動淨零及永續業務,透過制定永續淨零自治條例,讓台中氣候治理能有更完善的工具;昨日會議中研商「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21項子法進度,例如設置氣候轉型基金、市管場域應設置光電設施規定、餐飲業節能減碳、集氣系統、油煙處理或油水分離等設施(備)設置辦法、一定規模以上的新建、改建及增建建築物之綠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標示分級及保證金制度、低碳運具停車格位與能源補充設施分年設置比率、專用時段、太陽光電車棚與儲能設備比率及收費標準、循環容器具推動期程及市民落實淨零轉型獎勵辦法等子法內容。

永續低碳辦公室強調,市府積極應對國際永續零碳趨勢,將「台中市政府永續發展及低碳城市推動委員會」升級為「台中市政府永續低碳城市及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透過專家學者研商與跨局處資源整合,精進台中市溫室氣體減量與氣候變遷調適策略,期能接軌國際氣候治理策略,加速達成永續淨零的終極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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