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為了彰顯政績 民生必需課重稅厚道嗎?

【投書】為了彰顯政績 民生必需課重稅厚道嗎?
【投書】為了彰顯政績 民生必需課重稅厚道嗎?

王政文/自由撰稿人

2023年6月,有立法委員宣稱執政黨執政七年後的「政績」包括「班班有冷氣」、「生育補助加倍」、「長照預算增加14倍」和「減稅並普遍發放現金」等項目。然而,每一項所謂的「政績」都以龐大的納稅金為代價,讓人民難以看出政府除了花錢之外所做出的實質努力,同時質疑這種「割肉濟親」的福利,稱得上是真正的政績嗎?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顯示,政府的歲入為2兆7092億元,歲出則達到2兆8818億元,兩者都創下了歷史新高。面對執政者需要花錢的現象,除了透過舉債之外,財政部更得承擔籌措財源的巨大壓力。因此,我們看到蔡總統在任近八年內,不僅超徵了1兆7千億元,而且面對阻礙國家進步,罵聲不斷的「貨物稅」,財政部卻依然不願意改革。

貨物稅在民35年立法實施,主要是為了抑制奢侈品消費,民54年將電視機、電冰箱、冷氣機、民57年將機車、汽車等納入貨物稅實施到現今歷經55-58年。以汽車為例,進口時除了進口稅外,也要再繳貨物稅,因而提高商品的售價,疊床架屋的稅金,最後全數轉嫁消費者。

面對廣大民怨,財政部指稱課徵機車貨物稅,是因為燃油機車是移動污染源,所以需要課稅。其實,機車的移動污染源僅占空污4.9-5.5%,以貨物稅名義徵收拿去做為空污防制費,分明是假借名義。

事實上,汽油在民51已年開始徵收貨物稅,按照財政部說法,汽油和汽機車都徵空污稅。還有,汽、機車必用的橡膠輪胎出廠時就已課15%貨物稅,組裝汽、機車後又再課一次貨物稅。

汽機車還需支付額外的17%到30%的貨物稅,舉例來說,一輛機車可能需要支付高達1萬餘元的額外貨物稅,再加上隨油徵收的空污費,讓我們不禁要問,人民買(用)一台車究竟要繳多少稅?

根據交通部公路總局的資料統計,從民國101年到111年,平均約有2.6人擁有一部機車。以一個四口之家計算,相當於平均擁有兩部機車和一輛汽車。50年過去了,電視、電冰箱、冷氣、以及機車等物品,還算奢侈品嗎?這樣荒謬的稅制為何不願意進行改革?我們很難理解,政府為了彰顯政績,竟然不惜將民生必需品課重稅,這樣的做法真的厚道嗎?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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