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稿兩用?邱顯智控林志潔大幅複製指導學生碩士論文

一稿兩用?邱顯智控林志潔大幅複製指導學生碩士論文

一稿兩用?邱顯智控林志潔大幅複製指導學生碩士論文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今(4)日召開「一魚兩吃,還是一稿兩用?林志潔教授升等論文竟大幅複製貼上指導學生碩士論文」記者會,說明其辦公室接獲檢舉,陽明交通大學科法所特聘教授林志潔於2016年申請教授升等送審的參考著作中,竟有大幅複製貼上早於該著作出版的指導學生碩士論文的情形。邱顯智認為林志潔應對外說明真相,並呼籲教育部立即介入調查、民進黨主席賴清德應秉持最高的學倫標準處理。

邱顯智指出,辦公室近期接獲檢舉,林志潔於2013年11月出版的期刊論文,也是申請教授升等時送審的參考著作「內線交易『實際知悉』要件之舉證與心證門檻─從綠點案談起」,與同年9月出版的共同指導的張姓學生碩士論文「內線交易可罰性基礎及現行規範效果分析─以賽局論為中心」有許多內容高度雷同。經辦公室用比對軟體初步分析,兩篇相似度竟高達 51%。

律師曾威凱指出,詳細比對後,可以發現兩篇論文從研究問題、多處論證、研究結論到引註都高度雷同,許多部份幾乎是完全複製貼上,可見並不單純只是學生幫忙老師整理資料這麼簡單,因為連研究結論都有雷同之處。

曾威凱進一步說明,林志潔期刊論文第一章前言中的研究背景和研究問題,幾乎完全是從學生碩論複製貼上,後續第二至四章也有大量整段複製貼上的情形,甚至連論文結論的首段都是複製貼上。

曾威凱表示,林志潔期刊論文中共有60個註腳,其中竟有48個與學生碩論高度雷同,甚至兩篇論文都有同一個註腳稱「作者(筆者)曾進行實證研究,以台北地方法院、新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等地院之判決資料為樣本,發現我國近 15 年來之內線交易案件平均定罪率僅約 45%,遠低於我國刑事案件超過九成的平均定罪率。」試問,兩篇論文的作者不同,怎麼會做一模一樣的實證研究?

曾威凱律師說,再進一步分析兩篇論文內容,可以發現理工背景出身的學生將法律比作「一部沈重的大機器」、「操作時頻頻短路」等譬喻,竟也一字不差的出現在林志潔的著作中;而學生碩論中慣用的非一般用字「援此」(一般法學界用法為「爰此」),也出現在林的著作中。

曾威凱指出,如此高度的雷同,已經有嚴重的一魚兩吃、一稿兩用的嫌疑,當然最重要的關鍵在於到底誰才是真正的作者。單從上述幾點來看,不禁令人懷疑林的期刊論文實際上是出自學生之手?

邱顯智表示,林志潔具有高度的法學專業,絕對有能力自己撰寫論文,若發生拿學生撰寫的成果掛自己的名字投稿,一稿兩用、一魚兩吃的情形,已經嚴重踩到師生倫理、學術倫理的紅線,本質上就是在欺壓年輕研究生,呼籲林志潔盡快出面說清楚。同時他也擔心學生可能因此承受不了外界壓力而「被道歉」,有關單位應積極保護當事人。

林志潔則回應,她所寫「內線交易實際知悉要件與心證門檻」,是當時國科會研究計畫案「面對財經犯罪」的研究範圍之一,她為唯一且實際作者。張姓同學為科技部研究案的研究助理,感謝張同學與其他研究助理的蒐集整理資料。張同學於2013年暑假期間以「內線交易可罰性基礎及現行規範效果分析─賽局論為中心」為主題完成論文,其在論文中特別提到關於內線交易的見解,多處參考林志潔「內線交易實際知悉要件舉證與心證門檻」一文,並說明該文是在審查出版中,所以暫時無法引註確切的期刊刊號、年月和頁數。

林志潔表示,自己於2015年6月提出升等,依據該校升等辦法,申請人從過去發表的文章中,選擇一到兩篇的代表作,除代表作外的其他發表文章,列為參考著作,該文因屬升等副教授後作品,又非代表作,因此列為參考著作。

照片來源:邱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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