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補助或分回地方預算分三大類型!市長盧秀燕釋疑:一般性補助屬地方應得財源

(觀傳媒中彰投新聞)【記者廖妙茜/台中報導】近日來部分民代提到中央補助台中許多建設經費,台中市議會今(29)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朱暖英關心相關議題,並提及台中人口全國第二多,但獲得中央補助金額卻是六都倒數,關心分配的公平性。對此,市長盧秀燕說明,中央預算分為統籌分配款、一般補助款、計畫性補助款(含前瞻計畫)三大類型,其中一般或統籌分配款屬於縣市政府上繳中央的稅收款項,經中央依公式設算比例後再分回,屬於縣市政府原本就應得的財源,與市府或民意代表爭取與否較無關。

朱議員表示,台中市人口數全國第二多,去年上繳中央稅款共1970億元,但中央統籌分配款實撥給台中的金額可說是六都倒數,尤其高雄人口比台中少近10萬人,實撥數卻比台中多出47億元,令人費解。另外中央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高雄市獲得中央補助1265億元,台中僅獲得228億元,是六都第二少,換算下來,高雄市民每人可享有4萬6千多元的建設,台中市民每人卻只有8千元;另還有高雄捷運黃線,中央補助高雄833億元,台中捷運藍線只獲得補助675億元,不解為何有如此差異。

有關中央補助地方預算,盧市長解釋,地方民眾繳稅給中央,中央如何補助地方或分回,共分成3大類型,包含統籌分配款、一般補助款、計畫性補助款(含前瞻計畫),其中統籌分配款、一般補助款是縣市政府的稅收上繳中央後,中央依財政收支劃分法,依公式計算比例配撥給縣市政府,誰都不用去爭取,屬於縣市政府應得的財源,是縣市政府的經費;統計台中市去年分回的一般性補助款約104億元、統籌分配款約447億元,是依法依公式設算,與市府或民意代表爭取與否較無關。

盧市長指出,至於「計畫型補助款」(如前瞻基礎建設競爭型補助款),則由地方政府提報計畫向中央申請,或民代協助向中央爭取,中央可考量計畫內容與急迫性,再撥補給地方,中央有權決定給哪些地方政府。

另外,朱議員也提到台中市三大重大建設,中央未補助地方,市長怎麼看?對此,盧市長表示,台中每年上繳中央稅款近2000億元,但中央給地方的統籌分配款、一般補助款及計畫性補助款(含前瞻計畫),加總只分回約800多億元,還不到上繳中央的一半,包括「台中巨蛋」、「台中綠美圖」、「台中國際會展中心東側展館」這三大建設幾乎可說是全國性的重大建設,但都是地方自行編列經費,比如台中巨蛋經費達百億元,希望可向中央爭取補助,但目前尚未獲得補助,因此會覺得委屈。

財政局長游麗玲說明,去年中央統籌分配款實撥給台中的金額為369億元,另加上特別統籌款39億元,以及110年中央超徵的38.5億元,決算數約447億元。游局長表示,財政局持續積極爭取「把餅做大」,在各場合如到財政部開會或監察委員到台中視察,都有提出財政收支劃分法已20年沒修正,建議儘速修正,擴大統籌分配稅款規模,秉公平公正原則分配,解決地方財政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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