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區一名外送員昨(15)日22時許向警方報案,他表示自己接單後到龍安街送餐,心想只需幾分鐘,手機就放在架上沒有帶走,沒想到送完餐回來手機不見了,桃園警察分局龍安派出所警員徐啟恩、陳怡慈獲報後,積極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發現35歲的李姓男子涉嫌,隨後在附近的網咖將他逮捕,當場人贓俱獲,全案依法移請偵辦。
據了解,一名男子路過被害人的機車旁,看到車上有手機,再觀察附近行人稀疏,於是趁無人注意時竊取手機後隨即狂奔逃逸,員警仔細一看,發現這名男子是幾天前曾經攔查過的李姓男子,隨即查閱他的資料,半小時內在附近的網咖發現他的行蹤,李男一開始矢口否認有拿手機,但員警出示相關資料,並指出他的身分,李男當場啞口無言,員警也在他的外套內起獲失竊的手機,當場將他逮捕依法送辦。
外送員接單、送餐,經常會離開機車,下次還是要把手機隨身帶著,以免不慎遭宵小覬覦,得不償失。
本篇文章轉載自《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