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桃園新聞)【記者曾平/桃園報導】桃園市警察局今(1)日表示,為洗刷行人地獄的惡名,今日起配合執行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道路障礙等4項交通違規大執法,至中午12時止,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16件,其餘違規76件,合計取締92件交通違規,籲請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維護桃園交通秩序。
根據市警局交通大隊統計,1至4月行人死亡交通事故,較去年增加6件6人,其中高齡者占近7成。今年「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單1至4月取締件數已達2,899件,是去年同期取締453件的6.4倍,更達到整年取締量能2,446件之119%,取締件數超越去年總件數。
另外,路口不停讓行人除了警方攔查,也在桃園區成功三民路口及中正復興路口,採科技執法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期望藉強力執法,提升車輛駕駛人及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的觀念。
警方強調,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自3月31日起提高對於車輛未停讓行人的罰責,罰鍰從原先小型車新臺幣2,000元、大型車2,800元,一律提高為3,600元;另外若是不禮讓帶導盲犬或手杖的視障用路人,大車罰鍰加重到7,200元、小型車罰4,800元。
市警局交通大隊籲請用路人共同推動路口慢看停之「路權」觀念,「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穿線的行人先行,共建立友善之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