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奪台南議長寶座 恐嚇、行賄手段曝光

(觀傳媒台南新聞)【記者陳彥霖/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接獲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情資後,立即分案並由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及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歷經3個月,不眠不休的縝密調查,進行訊問、蒐集相關證據,3月2日偵查終結,對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等10名涉案人提起公訴;相關行賄、恐嚇手法隨之曝光。

林志展、郭再欽及邱莉莉三人形成共同犯意聯絡,林志展、郭再欽為使邱莉莉當選第四屆台南市議會議長,自第三屆副議長(111年10月24日)補選日前起,即時常與邱莉莉聯繫、聚會討論每日選情之消息,務必使邱莉莉當選議長。

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因恐民進黨籍議員中有6席跑票,致邱莉莉無法當選議長,遂建立採取賄選及恐嚇方式,於市議員選後至正副議長選舉期間彼此多次聯繫,以達成邱莉莉當選議長之目的。

郭再欽擔任總操盤手,並出面瞭解每日對選情具影響之大小事予以處理,邱莉莉、林志展聯繫民進黨內市議員以固票;邱莉莉委由郭再欽、林志展拓展民進黨以外市議員之支持,郭再欽、林志展並商討拓展之對象。

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商議,對具選舉權之市議員採取賄選及恐嚇之不法手段,以影響市議員之投票,賄選乃透過行求賄賂市議員,企圖影響議員投票;倘賄選方式無效,則採取恐嚇方式,對無法以行求賄賂動搖投票意向之市議員,施以言詞之恐嚇,甚或續行行求賄賂,迫使市議員接受原先未達預期效果之行求賄賂利益,並逼迫議員放棄投票、投給自己(形同廢票)或投票予邱莉莉。

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亦商議由林志展以民進黨提名副議長候選人之姿,配合將副議長位置當作籌碼,以實質上「邱莉莉、李文俊」之正副議長搭配,作為條件,與李文俊結盟。

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為求邱莉莉當選議長,對於具投票權之市議員,共同基於行求賄賂之犯意聯絡,賄選方式即透過行求賄賂市議員,企圖影響議員投票意向,由郭再欽於111年12月14日連絡楊志強,幫忙處理1至2位議員,適逢楊志強邀請國民黨籍台南市議員方一峰於同日前往「圓山國際公司」相聚,慶祝方一峰當選市議員,方一峰則於席間知悉郭再欽有聯繫楊志強,楊志強遂於同日以LINE通訊軟體錄製方一峰與楊志強同在之影片傳送予郭再欽,使郭再欽知悉方一峰在場,故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楊志強共同基於行求賄賂之犯意聯絡,由楊志強邀方一峰至隔壁小房間,並向方一峰表示有人拜託他將第四屆議長選舉票投給自己,並說會給錢,但方一峰尚未聽到賄選金額即揮手表示拒絕。

李鎮國於111年12月20日某時,遭遇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人以手比七(即槍枝之意)並稱「票不要亂投」。111年12月21日,郭再欽、李文俊、黃麗招等人對李鎮國遊說,請李鎮國同意議長票投邱莉莉,然李鎮國表示其為黃復興黨部成員,背負國民黨壓力甚大,郭再欽保證李鎮國若投票予邱莉莉,民進黨籍市議員會投票予副議長候選人李文俊。

郭再欽向李鎮國做出二項保證,一、請黃偉哲與李鎮國、高玫仙見面,由黃偉哲出面保證李鎮國於議長票投邱莉莉,民進黨籍市議員之副議長票投李穩俊;二、邱莉莉、林志展與李鎮國、高玫仙會面,該二人保證李鎮國議長票投邱莉莉,民進黨籍市議員之副議長票投李文俊」,確認會面時間後將由黃怡萍與高玫仙聯繫。

黃麗招表示,「郭董(郭再欽)認識很多建商,你如果要買,郭董可以幫你跟建商談打折」,郭再欽亦表示,李鎮國、高玫仙若購買皇龍建設或臺邦建設之房子,可幫忙取得八折之房屋價格。

李鎮國因議長票投邱莉莉,恐遭開除國民黨黨籍,4年後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市議員,郭再欽亦會全力支持及贊助經費,在場李文俊、黃麗招、黃怡萍均表示會協助輔選。黃麗招轉知李鎮國、高玫仙,郭再欽表示若李鎮國願意投票予邱莉莉,則4年後李鎮國以無黨籍參選市議員,會贊助競選經費,以及李鎮國落選亦會支付4年之議員薪資(包含每月月薪12萬、年終金額及車馬費補助)以此方式行求、期約議員李鎮國,李鎮國、高玫仙則共同基於期約上開不正利益之犯意聯絡,同意議長票投邱莉莉而許投票權為一定之行使。

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因透由楊志強對方一峰為上開行求賄賂未果,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決定以恐嚇方式,以使方一峰違背國民黨台南市議會黨團決議而投票。

111年12月22日15時許,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林士傑、黃怡萍為向方一峰施壓,以使方一峰不支持郭信良,遂共同基於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之犯意聯絡,由郭再欽指示黃怡萍、林士傑一同去找方一峰,郭再欽待在黃怡萍住處等待。

黃怡萍於同日聯繫方一峰,方一峰誤以為黃怡萍係受李文俊委託聯繫其至台南市西港區慶安宮會面,不疑有他同意赴約,黃怡萍、林士傑則搭乘車輛,於同日17時13分至慶安宮旁等待,方一峰見黃怡萍於車外,遂於同日17時28分44秒坐上副駕駛座後方位置,黃怡萍則坐上副駕駛座位置,司機下車後,坐在駕駛座後方的林士傑遂對方一峰以流氓口吻恫稱「議員,25日你有2個選擇,1個是不要出席,1個是投自己,總之就是不可以投給郭Ο良」等語,致方一峰心生畏懼。

嗣林士傑、黃怡萍離去後,方一峰立即電聯配偶、家人以使其離開住家至別處居住,防止家人遭擄走,方一峰則自當日起至111年12月25日正副議長投票日間,均住宿市議會,方一峰並於111年12月22日17時32分至同日23時間報警,並製作筆錄,而方一峰於111年12月25日議長票投郭信良而恐嚇妨害投票未遂。

經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採取賄選、恐嚇及結盟方式,致李文俊、李鎮國、張世賢(依法偵辦中)違背國民黨台南市議會黨團決議內容,將議長票投邱莉莉,邱莉莉取得民進黨28票、台灣團結聯盟1票、台灣基進黨1票、無黨籍黃麗招、邱昭勝、施余興旺各1票及李文俊等3人各1票,共36票而當選台南市第四屆台南市議會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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